(十三)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建设名医传承工作室、重大科 研项目等人才培养平台。支持各中医医院与其他高等学校、科研 院所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健全中医师承制度,实 施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对外合作等专项 人才培养培训。完善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支持中医医院 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 医药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十四)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允许中医医疗机构突 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中医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 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深化中医药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优化职称评价标准有关政策。在市级重大人才工程评选中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长效机制,鼓励应届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等到基层服务。完善乡村基层中医药医生补偿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按照国家部署,推动建立中医药行业表彰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县区党委、政府〕
五、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
(十五)传承弘扬中医药文化精髓。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统技艺传承,开展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整理研究,推动编撰一批“名方名案”。加强中医药文物设施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打造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进中医药博物馆建设。扎实开展中医药“六进”活动,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纳入中小学课堂。〔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区党委、 政府〕
(十六)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加强中医药科研项目实施, 推动建设一批中医药科研重点实验室。加强省中医药科学院广元分院等中医药研发平台建设。加大对中医药科技的投入,推进中医药科技项目和科研专项课题规范实施和严格监管。〔牵头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十七)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大力开展中医药宣传 推介,提升广元中医药影响力。深化与台湾长庚医院、成都中医 药大学等医院、院校的中医药交流合作,在中医药服务推广、中 医药产业开发、中医药科研等方面实现层次更深、范围更广、力 度更大的战略合作。推进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医药融合发展。〔牵 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文化 广电旅游局,各县区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