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4.积极向科技型企业提供开户、结算、融资、理财、咨询、国际业务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 (四)市场监督管理政策。 1.鼓励高校师生和科技人员携带知识产权入园创办或领办科技型企业,可以其知识产权评估作价出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注册登记环节全程高效提供服务。 2.鼓励境外科技人员和出国留学人员到园区创新创业,凡获得国(境)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已在国(境)外开办公司(企业)的留学人员,其所办企业可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注册后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五)人才激励政策。 1.高校师生和科技人员的职务成果在园区内企业作价入股,转化收益按至少7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所有;属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其转化收益归个人或团队所有。 2.注重在园区内选拔优秀创业创新团队带头人、杰出创新人才、优秀专家担任科研机构或重大课题组负责人,大力推荐其进入有关学术团体和各级评审机构专家委员会及咨询委员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其作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3.鼓励园区内优秀人才团队申报“盐都百千万英才计划”,对入选者按规定给予资金资助。 4.支持园区创新创业人才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优先安排其出国考察或留学进修。选送园区内优秀创业创新团队带头人、杰出创新人才、优秀专家、紧缺人才到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著名企业研修深造,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 5.及时将入园创业人员纳入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范围。帮助协调解决园区内杰出创新人才、优秀专家等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未成年子女入学、就医等实际问题。杰出创新人才、优秀专家的子女在市入托入学,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人意愿按照国家政策协调入学。杰出创新人才享受就诊“绿色通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