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支持创办社会组织。鼓励返乡下乡创业者建立就业创业社会组织。可使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力量,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二十二、强化返乡创业示范引领。打造一批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区县、乡镇、村、园区,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选树一批市级返乡创业明星和返乡创业示范企业,符合条件的创业明星可按程序推荐为村干部及劳模候选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