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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崇州市委办公室 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州市鼓励促进主导产业、重点 项目投资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02-14 | 4590 次浏览: | 分享到:

2. 生活性服务业。(1)健康服务:医疗卫生、医养结合、 养生养老、保健康疗项目;(2)旅游业:康养旅游、森林公园、体育旅游、观光度假、研修旅游、山地生态旅游、乡村休闲旅游、航空观光旅游,特色小镇打造;(3)文化创意:音乐、文博、动漫、影视、手工艺品制作等相关文创类项目;(4)教育培训: 基础教育、培训服务;(5)体育服务:国家级及以上体育赛事、休闲运动、航空运动等服务。

(三)重点发展的农业项目(成都崇州优质粮油产业园内稻 田综合种养循环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 8000 元/亩,精深加工和农业服务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 100 万元/亩)

1. 种植业:优质粮油,高端绿色有机果蔬、中药材、茶叶(枇杷茶改良),高端种业,优势林、竹、藤产品开发培育,稻 田综合种养及相关社会化服务项目。

2. 都市现代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绿色有机农业、休闲观光农业、高科技现代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项目。

3. 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优质粮油、蔬菜、肉类、食品等精加工项目。

三、优惠政策

(一)财政扶持政策

1. 农业类

(1) 新引进的世界 500 强,欧美日 500 强,中国 500 强、民企 500 强、新经济 500 强,全球科技创新 100 强、行业前 50强,投资符合崇州产业规划的农业项目,且实缴注册资金 1000万元人民币(或 150 万美元)及以上的,公司注册成立后按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的 1%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一次性开办奖励。

(2) 新引进的且符合崇州产业规划的农业项目,自投产之 日起,年纳税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的(含 50 万元),财政贡献崇州市级留成部分,前三年按 50%的比例,专项补贴给企业。

2. 工业类

(1) 新引进的世界 500 强,欧美日 500 强,中国 500 强、民企 500 强、新经济 500 强,全球科技创新 100 强、行业前 50强,投资符合崇州产业规划的工业项目,且实缴注册资金 1000万元人民币(或 150 万美元)及以上的,公司注册成立后按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的 1%,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一次性开办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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