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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崇州市支持智能家居和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崇州市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崇州市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1-05-06 | 6886 次浏览: | 分享到:

2.申报条件

在崇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收解缴关系在崇州,具备对外贸易经营主体资格的企业。按照本申报指南规定的使用方向在境外开展业务、成都海关统计年度进出口总额低于 6500万美元且有进出口实绩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贸中小企业。被“成都信用”网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企业不予支持。

3.申报材料

(1)《企业自行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知名展会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2)营业执照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复印件;(对未完成“多证合一”办理的企业需分别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与合同相一致的发票复印件(如外文发票应附翻译件);

(4)与合同相一致的项目支出的银行付款凭证(如外汇付款须提供银行付汇水单);

(5)招展书或参展通知、邀请函;

(6)参展合同或与展方签订展位合同复印件(包含展位面积和金额明细);

(7)展览期间照片;

合同及发票必须清楚标明展位数量、金额(如合同发票金额为数个项目合计,应将展位费金额单独列示);

(8)出国人员护照复印件(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盖章页);

(9)企业参展参会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10)诚信申报承诺书。

4.政策咨询

崇州市商投局外资外贸管理科,(028)82272102;崇州市新经济和科技局企业服务科,(028)82295006。

(四)支持企业参加国内知名展会

本地家居协会、商会组织本土原创品牌企业以“崇州家居”公共品牌形象参加国内知名家具展的,按展位费用第一年7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比例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支持标准

按展位费用第一年7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比例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申报条件

(1)我市企业参加国内知名家具展;

3.申报材料

(1)《崇州市工业企业参加国内知名家具展会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与展会组委会(或组委会指定的代理机构)签订的展位租用协议,银行转账回单以及组委会(或其代理机构)开具的展位费发票(复印件),展位确认函等证明材料

(4)参展绩效报告;

(5)参展人员在企业展位前的合影等图像、视频资料;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政策咨询

崇州市新经济和科技局环资科,(028)82279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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