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注册);
4.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政策咨询
崇州市新经济和科技局工业经济运行科,(028)82313192。
三、鼓励企业提质增效
(一)支持标准
按地方财政贡献增量部分的50%给予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该项奖励的30%可用于企业人才奖励和人才培养。
(二)申报条件
对我市地方财政贡献连续两年年增长8%以上的企业,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1亿元、增长3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10亿元、增长2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30亿元、增长15%以上,主营业务收入30亿元以上,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注册);
4.企业近三年完税证明;
5.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政策咨询
崇州市新经济和科技局工业经济运行科,(028)82313192。
四、支持企业集约利用土地
(一)支持标准
对新增厂房面积按1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或对新建厂房第三层及以上面积按1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单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对原有生产厂房进行拆除,重建三层及以上生产厂房的,或新建三层及以上生产厂房的,且通过竣工验收。
(三)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新建(改造)三层及以上厂房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工程概算报告、施工合同、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含竣工验收备案书或表)、不动产权证或规划土地核实意见书、工程进度计量表、当年工程款支付凭证复印件;
5.项目布局图;
6.诚信申报承诺书。
(四)政策咨询
崇州市新经济和科技局招商促建科,(028)82279162。
五、加快市场拓展
(一)支持行业协会及外贸企业在境外新成立办事机构、营销展示中心、专业卖场
1.支持标准
对崇州市行业协会及外贸实绩企业在境外新成立办事机构、营销展示中心、专业卖场的租赁费、设备购置费等(全部缴付完成后)给予30%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申报条件
在崇州成立的行业协会及注册地、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独立法人外贸实绩企业。被“成都信用”公众网列有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信息的单位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