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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兑现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 16条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03-17 | 581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申报流程:待上级税务部门明确,由都江堰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五)政策咨询或申报联系人:

都江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黄诚阳,电话:028—61929026

项目六:申请延期申报

(一)申报主体:受疫情影响不能复工,无法按期申报的纳税人。

(二)支持标准:依申请。

(三)申报流程:网上申请。

(四)申报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回,电子税务局申请提供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五)政策咨询或申报联系人:

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潘启华,电话:028—87138177

项目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一)申报主体: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二)申报条件: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三)支持标准:依申请。

(四)申报流程:网上申请。

(五)申报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2.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回,电子税务局申请提供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六)政策咨询或申报联系人:

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袁蓉,电话:028—87138177

项目八:提请合理调整定额

(一)申报主体:受疫情影响,导致营收下降的“定期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

(二)申报条件:实际经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

(三)支持标准:依申请。

(四)申报流程:网上申请。

(五)申报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回,电子税务局申请提供原件正反面扫描件);3.申请变更纳税定额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

(六)政策咨询或申报联系人:

都江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黄诚阳,电话:028—61929026。

项目九:用气补助

(一)申报主体:本市内非居民用气单位。

(二)支持标准:2020年2、3月份,商业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35元,工业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20元。

(三)申报流程:据实结算,无需申报。

(四)政策咨询或申报联系人:

市发改局价调科韩衡,电话:028—86564172

市经科信局能源科梁云,电话:13908194732

市集能燃气公司尹宾堰,电话:19141921397

项目十:用水补助

(一)申报主体:本市范围内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等非居用户。

(二)支持标准:2020年2、3月份,用水价格按现价的90%结算,市属国有供水企业优惠面扩大到非居。

(三)申报流程:据实结算,无需申报。

(四)政策咨询或申报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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