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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计息。
第二十三条 弄虚作假骗取支持的基金管理人、投资基金, 一经查实,须全额返还已拨付的奖励或补助资金,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同时,三年内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 30 日后实施,有效期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政策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7 月 30 日印发
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温府办发〔2020〕23号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温江区支持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