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专属,享看即看!
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成都市“蓉贝”项目评选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4-04-15 | 239 次浏览: | 分享到:

2. 基础软件技术:操作系统、数据库、数据挖掘与分析、人工智能算法、密码算法、数字图像处理算法、中间件等。

3.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技术:基于软件定义网络(SDN)和网络功能虚拟化(NFV)的新型网络架构,基础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

4. 应用软件技术:嵌入式软件、工具类软件、数字文创软件、行业应用软件等。

5. 平台软件技术:云平台、高性能计算、工控系统、软件开发环境、分布式技术、虚拟仿真与可视化平台、地理空间信息平台等。


 

 

第三章工作机制

第六条设立指导小组。设立成都市“蓉贝”项目评选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每年评选工作启动时设立,评选工作结束后自行取消),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和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成立工作班子。在市经信局设成都市“蓉贝”项目评选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具体负责“蓉贝”项目评选工作,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成员单位的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设置成都市“蓉贝”项目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按3:2比例构成,来自主管部门、院校、企业、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八条自愿申报。项目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申请“蓉贝”行业领军、技术领衔和卓越工程三类项目之一,并提供佐证材料和2名软件行业专家实名推荐函。

第九条逐级推荐。由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属地教育、科技和人社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报送。

第十条组织评审。由市经信局牵头,联合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候选项目名单。

第十一条名单公示。经专家组评审推荐、初步审核的候选项目名单,在市经信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示。

第十二条审定公布。公示和征求有关市级部门无异议并报经请指导小组审定后,以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4部门名义印发项目名单。

第十三条颁发证书。对入选的“蓉贝”项目,由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联合制发证书,有效期5年。

 

第五章支持政策

第十四条入选的“蓉贝”项目,在证书有效期内,按照市经信局等6部门《成都市关于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经信发〔2023〕2号)有关规定予以支持。

第十五条对于“蓉贝”项目,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取消项目资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