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筑强省”及市委、市政府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提升建筑业经济增长水平,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成都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规〔2023〕5号)精神,我局起草了《温江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反馈至区住建局(人和路773号海科大厦41307室,联系电话:028-82712333)。
附件:温江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征求意见稿)
温江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决策,全面落实区委十五届十次全会关于加快构建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3+6”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部署安排,强化政策牵引激励,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提升建筑业经济增长水平,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成都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规〔2023〕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关系、税收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温江区,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资质证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具有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建筑业企业;温江区内工程项目业主单位。
二、政策措施
(一)奖励建筑业企业产值上台阶
鼓励在温建筑业企业以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境内外上市等形式,壮大企业规模,提升业务体量。对本政策施行后年建筑业产值首次迈入100亿元、50亿元、4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1亿元台阶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4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
(二)支持建筑业企业晋升资质
企业新晋升或新取得施工综合(特级)资质,当年或第二年建筑业产值达到20亿元,给予4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企业新晋升或新取得施工总承包甲级(一级)资质,当年或第二年建筑业产值达到3亿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施工总承包甲级(一级)资质企业每新增一项施工总承包甲级(一级)资质,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积极培育光伏建筑一体化、隔震减震、输变电、建筑智能化等“专精特新”企业,企业新晋升或新取得专业承包甲级(一级)资质,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业承包甲级(一级)资质企业每新增一项专业承包甲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