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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年度评估及资金支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4-04-10 | 4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经信财〔2024〕13号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教育、科技、财政和人社主管部门:

按照市经信局等4部门印发的《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估细则》(成经信办〔202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年度评估及资金支持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2023年评估合格的第一批(2019年评聘)、第二批(2020年评聘)、第三批(2021年评聘)“蓉贝”软件人才,2022年评聘的第四批“蓉贝”软件人才。

二、评估内容

(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履行协议情况。

(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履行协议情况(不含第一批2019年评聘的“蓉贝”软件人才)。

以上评估内容请参照附件4按时段分别装订成册。

三、有关要求

(一)资金支持测算核实流程

原则按照申报人如实填写、企业核实核算、区(市)县把关初审、专家集中审核、征求部门意见等5个环节进行测算核实。(见附件3)

(二)材料提交要求

1.诚信填报。申报人须真实、准确提供材料;所在企业须认真核实申报人和企业的业绩情况,科学测算申报人对成都的贡献程度。

2.规范装订。统一用A4纸,按材料顺序(见附件4)双面装订,封面见附件6。(附件7不在申报材料之列。)

3.认真审核。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软件产业)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资金支持汇总表按评估时段由区(市)县分别填写。(见附件7)

4.按时报送。请各区(市)县于2024年5月10日17:00前正式行文(含附件7)发送至电子邮箱:1361391263@qq.com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三)其他工作

1.请2019年获聘的“蓉贝”软件人才依据协议提供2020年至今的个人绩效报告Word版。

2.请2020年获聘的“蓉贝”软件人才依据协议提供2021年至今的个人绩效报告Word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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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估条件

2.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年度评估表

3.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资金支持申报表

4.评估及资金申报材料佐证清单顺序

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评估及资金支持(2022/2023)申报材料(封面)

7.资金支持汇总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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