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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补助项目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4-04-01 | 32 次浏览: | 分享到: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4-04-01 至 2024-04-30
责任单位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处(科)室
技术创新处
申报对象
上年度获得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的企业
支持标准

对获得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支持的企业,按照国家支持比例(到位资金)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支持。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依法经营的企业,近三年信用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涉及项目应符合成都产业发展政策和安全、环保、节能、消防、统计等法律规定。

联系方式

魏老师  61881587

02
政策依据
1.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03
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市)县级审核。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依据《申报通知》确定的基本标准对材料进行审核,将区(市)县推荐文件、企业申报资料(含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市经信局。

(三)市级认定。市经信局组织对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后形成确定的企业名单。

04
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途径
材料必要性
材料说明
材料样本
1
《成都市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按模板填写
下载
2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3
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支持认定(核定)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4
工信部资金拨付文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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