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专属,享看即看!
当前位置:

关于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 《四川省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时间:2024-03-14 | 546 次浏览: | 分享到:

教材选用委员会学科组根据选用工作实际按学段分学科设立学科小组,负责本学段本学科教材初选工作。每个学科小组由熟悉本学段本学科教学教材的专家、教研员、学校党组织书记、学校校长和一线教师等人员组成,人数应为7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一线教师数量不少于1/2,应来自不同学校。学科组、各学科小组设组长,组长为教材选用委员会组成人员。学科组组长由教材选用单位指定,各学科小组组长从学科小组成员中产生。教材选用单位也可根据实际吸收部分学科小组成员进入教材选用委员会,确保多方代表性。

以学校为选用单位的,教材选用委员会和学科组成员可由本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担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委派专业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 教材选用委员会和学科组成员须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有丰富的教学或管理经验,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人员应具有高级职称。

第十条 教材选用委员会在组建学科组前,原则上应按每个学段每个学科不低于该学科小组成员7倍的人数建立中小学教材选用专家库(以学校为选用单位的除外,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库须遵循“一选一建”原则,专家库名单应严格保密,专家库在选用工作结束后自动失效。

第十一条 教材选用委员会学科组成员按学段分学科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取工作原则上提前1—2天进行,应安排纪检监督人员全程监督。随机抽取的专家由教材选用单位直接电话通知本人,由本人向单位报告,所在单位应大力支持。学科组成员名单和选用工作一切信息均应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透漏。

第十二条 教材编写、出版、发行以及其他与所选教材利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教材选用委员会及学科组成员。

 

第三章 选用程序

 

第十三条 启动教材选用工作时,教材选用单位应制定选用工作方案,明确教材选用的学段学科、选用方式、选用程序、时间进度和组织保障等,并适时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教材选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发布公告一般应提前15天,为教材送选单位留有足够的准备时间。

第十四条 教材选用委员会办公室应按公告要求,严密组织送选教材征集工作,为教材选用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教材送选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递送教材及有关材料,不按要求递送的,不列入参选范围。

第十五条 教材选用工作实行集中全封闭管理。除工作必需、专人保管、统一使用的外联设备外,所有参与教材选用的人员进入选用工作现场前,应当按要求将移动通讯工具、电脑等一切可能外联的设备上交统一保管。教材选用工作正式开展前,应对参与教材选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明确工作纪律,逐人签订保密和廉洁承诺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