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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成都高新区促进外贸稳规模拓市场优结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4-02-29 | 41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促进高新区外贸更好发展,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结合高新区外贸实际,起草了《成都高新区促进外贸稳规模拓市场优结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成都高新区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共征集意见建议。

意见征集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共计30天。

若有意见,请实名反馈至邮箱:55446098@qq.com,或邮寄至: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9楼,国际合作商务局周老师收,联系电话:028-86027538

特此通知。

 

附件:

 成都高新区促进外贸稳规模调结构固本提质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2024年2月29日




成都高新区促进外贸稳规模拓市场优结构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成都高新区有关外贸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集外贸新业态和稳链强链,加快推进成都高新区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成都高新区外贸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原则

(一)登记注册、税务解缴、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单位诚信经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纳税等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法行为、未受重大行政处罚,且无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名单。

(三)同一项目在同一项目实施期内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国家、省、市和成都高新区专项政策资金。不适用享受外经贸“一企一策”的企业。

(四)本政策适用于“高新通”企业服务平台实行网格化、无纸化申报。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外贸企业企稳回升

1. 鼓励加工贸易稳规模。开放型经济贡献同比上年度实现1亿元及以上增长的加工贸易企业,结合企业经营、开放型经济贡献、产业促进、市场带动、“一带一路”和RCEP贸易促进指标综合考评,综合考评60分(含)以上的企业,按考评分分档给予支持,同一独立法人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 激励一般贸易稳订单。开放型经济贡献同比上年度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增长的一般贸易企业,根据企业经营、开放型经济贡献、产业促进、市场带动、“一带一路”和RCEP贸易促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60分(含)以上的企业,按考评分分档给予支持,同一独立法人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优化进出口贸易结构

3. 增强平台服务支撑。对在成都高新区投资成立独立法人的平台服务型企业、国际供应链链主企业,三年内首次年度平台业务量达到10亿元及以上、国际供应链链主企业业务量达到2亿元及以上,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支持。(修改支持方向说法,增加平台服务型企业招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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