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专属,享看即看!
当前位置:

关于公开征集《成都高新区促进外贸稳规模拓市场优结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4-02-29 | 481 次浏览: | 分享到:

4. 支持设立功能性机构。在成都高新区设立结算中心、集散中心、分拔中心和供应链基地等功能性机构,并租用高新区载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且入驻后12个月内开放型经济贡献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租赁保税仓库租赁和搭建物流分拣线费用100%支持;租赁办公楼宇等载体面积1000平方米以内部分,费用分别给予100%,租赁面积超出1000平方米部分,给予60%支持;自建并投入固定资产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总额的20%给予奖励,同一独立法人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年。

5. 支持货物流转分拨。支持企业通过设立在成都高新区的功能性机构开展物流分拨集散业务,对产生的国内物流费用,按区间距离给予最低0.2元/公斤支持,同一独立法人企业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支持新业态发展壮大

6. 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对入驻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中国-欧洲中心、中日联合创新中心和省、市、区认定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等成都高新区载体的优质跨境电商企业,对租用高新区载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且入驻后12个月内开放型经济贡献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租赁保税仓库租赁和搭建物流分拣线费用100%支持;租赁办公楼宇等载体面积1000平方米以内部分,费用分别给予100%支持,租赁面积超出1000平方米部分,给予60%支持,同一独立法人企业最高支持不超过300万元。

7 培育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对获批成都市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孵化培育”园区的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20万元支持;参考《成都市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认定办法》,对成都高新区内入驻跨境电商企业达到5家及以上的产业园区载体,给予一次性10万元支持。

8. 支持平行车进口。在政策期内,取得平行整车进口CCC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10万元/证支持,同一独立法人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对进口平行车数量50~100辆(含)、100~300辆(含)、300辆以上的企业,按照1000元/辆、3000元/辆、5000元/辆的标准,给予同一独立法人企业不超过500万元/年的支持。

9. 支持二手汽车出口。对取得二手车出口许可业务的企业,出口二手汽车50辆(含)以上的企业,按照3000元/辆的标准,给予同一独立法人企业不超过300万元/年的支持。

(四)提升国际竞争能力

10. 支持出口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对取得碳足迹核查证书或报告的出口企业,给予核查、认证及相关服务费用100%支持,同一独立法人企业不超过20万元/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以上内容来自于网络,仅供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