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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高新区关于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促进商贸服务业提质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4-02-22 | 485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适配消费需求

(四)支持首店经济加快发展

4.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成都高新区开设首店(旗舰店)。经备案,对落户成都高新区并注册成立法人企业的品牌首店,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落户成都高新区并注册成立法人企业的品牌旗舰店,该旗舰店装修支出等实际投资总额200万元(含)以上的,分档次按门店装修建设总体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设立奖励;对成功招引落地上述品牌首店(旗舰店)的商业载体运营管理企业,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家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支持消费场景提质升级

5.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环境,更新存量空间资源,创新消费模式。对完成新建、改造,经综合评估具备引领带动性的消费新场景项目,择优按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包括用于场景的设备投入、工程投入等)的30%,给予项目实施主体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支持。

(六)支持消费氛围营造提升

6.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成都高新区开展首发首秀活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成都高新区主办、承办符合省、市、区消费促进主题的活动。经综合评估,择优对上述市场主体开展活动的场租、展场搭建、宣传推广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协会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支持汽车销售调结构提质效

7.鼓励限上汽车零售企业优化销售结构、提升服务能级。对销售额实现正增长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销售国六排放标准及新能源汽车新车裸车价3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台2000元服务升级补贴;销售国六排放标准及新能源汽车新车裸车价20万元(不含)至30万元(含)的给予每台1000元服务升级补贴;销售国六排放标准及新能源汽车新车裸车价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给予每台500元服务升级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八)支持餐饮美食提升服务能级

8.支持餐饮企业提升国内外美誉度。对新晋评定为“中华老字号”、“米其林星级”、“黑珍珠”餐厅等注册在高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完善商业服务布局

(九)支持成熟品牌拓展布局

9.支持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增加布点,扩大品牌辐射面。对企业新开设展厅并营运半年以上的,按年度租金支出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0.支持连锁品牌企业扩大网点布局。对限额以上连锁零售、餐饮品牌企业新开设连锁门店、前置仓,并稳定运营半年以上,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店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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