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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科技创新政策六条实施细则》的通知

政策来源: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0-10-13 | 613 次浏览: | 分享到:

(2)按照要求参加火炬统计

2.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支持项目申请表》(附件4);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其他相关材料:“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本年度火炬统计证明材料。

3.受理部门。市科技局(市生产力促进中心3320061)

(六)支持方向:瞪羚企业培育行动。

对新备案的瞪羚企业,给予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申报条件。

(1)有效高新技术企业,且2020年4月28日之后备案为瞪羚企业的企业;

(2)按照要求参加火炬统计

2.申报材料。

(1)《新备案瞪羚企业资助申请表》(附件5);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科技厅瞪羚企业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3)本年度火炬统计证明材料。

3.受理部门。市科技局(市生产力促进中心3320061)

(七)支持方向: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行动。

对新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

1.申报条件。

(1)攀枝花市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

(2)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认证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

2.申报材料。

(1)《攀枝花市知识产权贯标、制(修)订标准、获奖专利奖励申请表》(附件14):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受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3324642)

(八)支持方向:鼓励开展科技成果评价。

评价费用纳入科技创新券补贴。

按《攀枝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

(九)支持方向:市级优秀科技成果评选表彰。

定期对评价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评选。优秀科技成果向全社会发布,并对市优秀科技成果进行表彰。

1.申报要求。

攀枝花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其科技成果项目在省、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或科技管理职能部门批准的单位)开展了科技成果评价登记。

2.评选流程。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为一届

(1)发布申报通知,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2)遴选技术专家和部门管理人员,组成评选专家组,按照成果转化经济效益、技术含量、知识产权等指标进行评选打分,提出拟表彰项目意见。

(3)评选结果通过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印发优秀科技成果表彰文件,并将优秀科技成果在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

3.申报材料。

(1)《优秀科技成果申请表》(附件6)

(2)项目科技成果完成省、市级评价登记材料

(3)其他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科技成果获得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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