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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01-07 | 356 次浏览: | 分享到: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
雷府办发〔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雷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7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激励产业技术创新和全社会创新创造。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凉府办发〔2022〕45号)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县发展大局核心位置,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强化产学研用合作,重点聚焦战略资源创新开发、产业链创新链融合、乡村产业振兴科技支撑、绿色低碳发展和民生事业科技创新等领域,大力推动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运用、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创建和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推动优势资源加速转化、创新要素加速集聚,为我县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6年,全县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建成。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1家以上,创建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家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以上,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以上,备案省州级孵化平台2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10亿元以上。国有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导向和杠杆作用,实施县本级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计划,逐步提高科技经费投入水平。全面落实《雷波县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鼓励引导企业会加大研发投入。

(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排名第一为牵头部门,其余为责任单位,下同)

(二)优化财政科技投入导向。坚持“创新优先”导向,优化县级财政科技资金配置,推动财政科技资金向创新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单位)科技研发和创新投入方面集聚。自2023年起,县级财政科技投入优先支持全县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和省州级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工程技术研究工心、重点实验室、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县属科研单位。对部分周期长、目标高的重大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经费上给予重点倾斜和连续支持,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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