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东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10-09 | 383 次浏览: | 分享到: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东县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府办〔2023〕7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会东县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会东县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州委九届七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建设创新创业宽松环境,切实引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县发展大局核心位置,紧紧围绕“四新”奋斗目标,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强化产学研用合作,重点聚焦战略资源创新开发、产业链创新链融合、乡村产业振兴科技支撑、绿色低碳发展和民生事业科技创新等领域,大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运用、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创建和重大科技项目实施,推动优势资源加速转化、创新要素加速集聚,为加快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6年,全县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初步构建起与会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体系,区域创新发展能力明显提升。

(一)科技创新主要指标稳步增长。进一步加大全县科技研发投入,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到60%,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收入、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技术合同成交额等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州平均水平。

(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持续加强。加大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力度,力争多出战略性、关键性重大科技成果。紧密结合我县产业发展需求,探索市场化的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联合体,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更好地支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科技创新平台支撑能力逐步提升。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力争创建州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载体3个;积极争创州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1个;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增加到5户、15户以上。

三、政策措施

(四)研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认真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导向和杠杆作用,实施县本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稳定增长计划,每年以不少于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的比例预算安排科技专项经费,力争“十四五”末财政科技专项投入达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制定出台《会东县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对经审核认定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后补助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逗号前为牵头部门,下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