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加快“宽带边疆”建设的通知

政策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时间:2024-01-10 | 740 次浏览: | 分享到:

工信部联通信〔2023〕263号


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有关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信管理、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民族工作、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能源、边境管理、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提升边疆网络供给能力,充分发挥宽带网络基础设施支撑和赋能作用,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助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现就加快“宽带边疆”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等决策部署,以边疆网络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提升重点场景网络覆盖和应用水平为目标,统筹边疆地区城乡网络建设,深化移动和固定宽带网络覆盖,加快向5G和千兆光网升级,全面提升宽带网络供给和服务能力,打通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信息“大动脉”。


(二)基本原则


部门联动,政企协同。加强多部门协同合作,鼓励地方政府出台配套政策,加大对“宽带边疆”建设支持力度。积极发挥基础电信企业主体作用,保障建设和运维投入,加快边疆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和应用推广。


统筹部署,重点推进。加强边疆地区宽带网络整体布局,统筹规划边疆地区5G、千兆光网等网络建设,以边境县为单位,突出重点应用场景,分步骤有序推进,丰富网络应用,高质量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工作。


需求牵引,分类施策。面向边疆地区数字化发展需求,结合当地地理环境、人口分布、经济水平等特点,实施差异化支持政策,加大对市场失灵的高成本地区支持,分类推进边疆地区网络演进升级。


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加快宽带网络基础设施与市政、交通、电力、林草等领域基础设施融合部署和共享利用,持续提升共建共享水平,高效发挥宽带网络支撑和赋能作用。


(三)工作目标


本通知实施范围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9个沿边省(区)的陆地边境县(市、区、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边境团场;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11个沿海省(区、市)拥有海岸线的县(市、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