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5. 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出现生产安全、环保安全、食品安全事故,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3年内不得申报。
第六条 学历、资历条件
(一)技术员。
申报白酒工程技术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白酒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助理工程师。
申报白酒专业助理工程师,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白酒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白酒技术相近相关工作满2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白酒技术相近相关工作满2年。
5.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白酒技术相近相关工作满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白酒技术相近相关工作满4年。
7.获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白酒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三)工程师。
申报白酒专业工程师,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白酒技术相近相关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白酒技术相近相关工作满4年。
4.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白酒技术相近相关工作满4年。
5.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白酒技术相近相关工作满4年。
6.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白酒技术相近相关工作满4年。
7.获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白酒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四)高级工程师。
申报白酒专业高级工程师,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