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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科学研究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3-12-18 | 989 次浏览: | 分享到:

16.强化人社科研数据研究应用。充分发挥数据对科研工作的支撑、引领、指导作用,围绕就业创业、人才人事、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和农民工转移就业等重点课题领域,不定期开展人社领域重要数据资源汇总、挖掘、分析和研判,为人社科研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加强数据筛选、清洗、分析和应用,为各地人社部门制定政策、完善决策和开展服务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支撑。

17.强化人社科研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人社科研数据安全保障制度,根据需要增加网络安全相关设施设备,逐步完善人社科研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加强人社科研数据采集、存储、传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可靠。加强对人社科研领域网络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科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人科所,负责统筹“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动全省人社科研重大战略研究、重大政策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各市(州)、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并明确具体业务承办机构和工作人员,确保“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优化推进机制。各地要建立人社科研重点工作清单管理制度,对照“三年行动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并转化为具体项目、责任清单,细化措施、推进落实。省厅建立人社科研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开展调度、组织协调和动态管理工作。强化正向激励,省厅把“三年行动计划”纳入第三方机构对市(州)人社部门年度工作评估的指标内容,对科研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予以通报表扬。

(三)强化经费保障。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将人社科研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省本级年度人社科研专项预算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市县人社部门每年也要安排一定预算资金,重点保障人社基础性、前瞻性和应用性研究及科研活动,引导支持科研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人社科研工作,形成多元化的人社科研投入格局,为人社科研提供经费保障。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科研经费绩效和使用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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