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四川省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四川省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两份(上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留档)。申报材料附件主要包括:
1.成果证明(下列主要成果类型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新品种:审定(认定、登记)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转基因品种需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及品种审定证书);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临床试验批件;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农药登记证书及田间试验报告、安全性评价报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肥料登记证书及田间试验报告、肥料检测报告;
——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仪器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其他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书、品种权证书、版权证明、科技成果评价证明。
2.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证明相关文件(如:专利证书、品种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或协议等)。
3.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企业牵头申报的,需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牵头申报的,需提供2021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财务审计报告各页均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会计报表各页均需加盖申报单位财务专用章。
附件4
2023年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
申报指南
一、软科学
(该指南在线填写“四川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指南咨询:卢忠伟 028-86668420)
——总体绩效目标
形成科技报告300篇以上,形成研究报告300篇以上,形成政策建议300条以上。
——资金支持方式
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支持类型和经费
按照决策支撑类项目、决策参考类项目等2种类型进行管理。决策支撑类项目申报经费不超过30万元、具体以指南条目要求为准。决策参考类项目申报经费不超过5万元。
——实施周期
原则上为2年,自2023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项目研究,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决策支撑类项目立项后半年内提交初步研究成果。决策参考类项目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交研究报告。
——支持重点
(一)决策支撑类项目。
有关说明:每个课题拟支持1个项目,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组织申报,由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州)科技局负责组织。项目在以下拟定的课题中进行申报,严格按照课题名称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