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扩权县科技局,各市(州)财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省级财政支持做大金融总量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14 号),为支持科技金融发展,鼓励创投机构投资科技企业,拟择优奖补支持一批投资四川境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省内外创业投资机构。现就申请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一)支持对象。面向投资四川境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省内外创业投资机构(不包括参与投资或管理四川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省内创业投资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2023年12月31日(含)前注册成立。
2.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3.所投企业为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上注册,获得2023年或2024年有效评价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支持方式。采取事后奖补,择优支持。
(三)支持经费。按照不超过实际到账投资额1%给予后补助,单户不超过200万元。
(四)投资时间。创业投资机构直接投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的投资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二、申请流程
申报单位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报《四川省创投机构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书》,按流程进行申报。
(一)登录系统。企业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填写申请表。已注册过的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填报申请材料。企业以单位账号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在线如实、准确填报《四川省创投机构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书》(见系统)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导出打印申请表,加盖申请企业公章(所有盖章部分及附件材料扫描后在线上传),具体要求如下:
1.《四川省创投机构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书》。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
3.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年报(电子税务局下载)。
4.投资协议、被投企业银行进账单、被投企业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包括:工商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注册资金变更,章程修正案变更,股权变更等)。
5.收款账户(含户号、账号、开户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正式文件。
6.申报单位信用承诺书。
(三)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加强审核,确保投资金额、投资时间、投资协议、企业银行进账单、记账凭证、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等填报数据与附件材料一致,并按时限要求完成审核和网上推荐提交。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