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成经开委办〔2023〕10号),支持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楼宇提质发展,按照《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龙府办函〔2024〕36号),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及支持范围
支持方向1:对获评“成都市甲级商务写字楼”和“成都市超甲级商务写字楼”称号的,分别给予30万元和50万元奖励;通过“成都市甲级商务写字楼”和“成都市超甲级商务写字楼”复评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15万元奖励。成功申报成都市专业(特色)楼宇的,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成都市专业(特色)楼宇复评的,给予5万元奖励。
(一) 支持标准
政策有效期内首次获评“成都市甲级商务写字楼”和“成都市超甲级商务写字楼”称号的,分别给予30万元和50万元奖励;通过相应称号复评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15万元奖励。政策有效期内首次获评成都市专业(特色)楼宇称号的,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相应称号复评的,给予5万元奖励。
(二) 申报对象
政策有效期内首次获评“成都市甲级商务写字楼”“成都市超甲级商务写字楼”、成都市专业(特色)楼宇称号,或通过相应称号复评的商务楼宇。
(三)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工商、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的独立法人资格
的企业;
2. 申报主体为楼宇载体业主单位或委托运营单位;
3. 同一年度未享受过中央、省、市、区其他同类政策奖励。
(四)申报材料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载体打造奖励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时间
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申请人按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龙泉驿区商务局总部与楼宇经济科。
(二)审核流程:申请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受理部门线下复核→结果公示→呈送区政府审定(若有必要)→拨付资金。
四、受理部门
责任部门:龙泉驿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总部与楼宇经济科(407室)
联 系 人:鲍继新 刘瑜
联系电话:028-84869008
地 址:龙泉驿区龙泉中街123号
咨询热线:138-8052-2077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9:00
周六至周日 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