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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能级提升政策申报指南
来源:龙泉驿区商务局 | 作者:龙泉驿区商务局 | 发布时间: 2025-03-26 | 1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落实《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成经开委办〔2023〕10号),支持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总部企业提质发展,按照《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龙府办函〔2024〕36号),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及支持范围

支持方向3:对经认定的总部型企业,首次获评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新经济企业500强、四川企业100强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一)支持标准

政策有效期内首次获评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新经济企业500强、四川企业100强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政策有效期内评价等级上台阶的,按差额奖励。

 

(二)申报对象

工商、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且经成都市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成都市总部企业”。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工商、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企业获评的百强称号以相关权威机构公开发布名单为准;

3. 同一年度未享受过区本级其他同类政策奖励。

(四)申报材料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服务业“百强企业”奖励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时间

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申请人按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龙泉驿区商务局总部与楼宇经济科。

(二)审核流程:申请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受理部门线下复核→结果公示→呈送区政府审定(若有必要)→拨付资金。

四、受理部门

责任部门:龙泉驿区商务局

责任科室:总部与楼宇经济科(407室)

联 系 人:鲍继新 刘瑜

联系电话:028-84869008

地    址:龙泉驿区龙泉中街123号

附件: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服务业“百强企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