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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重大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四川省带土苗木检疫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时间:2023-11-22 | 581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植应指办〔2023〕16号

各市(州)重大植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

为有效防范红火蚁随带土苗木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农林生产、生态环境、公共设施和人民生命安全,红火蚁联防联控省级相关部门制定了《四川省带土苗木检疫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四川省重大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四川省带土苗木检疫监管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全省局部地区新发生的零星红火蚁疫情,大多随违规调运带土苗木(含乔木、灌木、草花、盆景、草皮等植物,以下简称苗木)传入引发,对当地农林生产、生态环境、公共设施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春秋季是苗木集中调运销售和种植高峰期,切实加强苗木检疫监管,是从源头防止红火蚁远距离传播扩散的重要措施。为严把生产、调运销售和使用各个检疫关口,阻断红火蚁传播途径,制定联合组织开展带土苗木检疫监管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9部门《关于切实做好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红火蚁根除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规范苗木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的守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调运销售、使用苗木的行为,从源头阻截红火蚁扩散蔓延,切实保障农林生产、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行动内容

本次行动以苗木繁育基地、大型景观树木市场、城市公园绿地、园林绿化带等为重点场所,以苗木生产者、销售商以及公园、绿地建设管护单位等为重点对象,对苗木生产、调运销售、使用等环节遵守植物检疫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相关管理部门在红火蚁阻截防控工作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一)管理对象守法情况

1.生产环节。重点检查苗木繁育基地是否选址在红火蚁分布的乡镇;苗木繁育单位是否依法依规申报苗木繁育产地检疫,并积极配合开展田间调查;调入的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是否携带植物检疫证明;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了植物检疫相关的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对繁育的苗木加强日常疫情监测;是否对从高风险地区调入的苗木采取了预防性灭杀措施。

2.调运销售环节。重点检查调运单位是否按要求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对省外调入的苗木,还需检查是否有植物调运检疫要求书;销售的苗木是否有产地检疫合格证(县境内生产销售的苗木)、植物检疫证书等植物检疫证明;调运销售苗木的品种、数量是否与植物检疫证明相符;是否存在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违规现象;调运销售单位是否建立苗木销售台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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