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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评选“温暖邛崃”——“乡村全面振兴”先进典型的通知

政策来源: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11-21 | 37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培育新时代新风貌”,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共邛崃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温暖邛崃”先进典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2023年“温暖邛崃”——“乡村全面振兴”先进典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围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成都西部区域中心”,全面推进乡村“五大振兴”(产业、组织、生态、人才、文化),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在建强天府现代种业园、都市现代农业示范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的先进典型,对邛崃建设成都西部区域中心有里程碑式发展或重大正向影响的“温暖邛崃”事件。

二、评定流程

(一)推荐对象。各镇(街道)对照相关评选标准,就建强天府现代种业园带头人、都市现代农业示范片带头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带头人、农产品品牌建设带头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头人5类评选典型进行组织推荐,每类典型推荐人数1-2人。

(二)审核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评定要求,对各镇(街道)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初评,汇总形成拟推荐对象建议名单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审核。推荐名单经党组审核确定报市级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市委宣传部汇总统一报市委审定。

(三)宣传表扬。待市委确定先进典型名单后公布,对获评2023年“温暖邛崃”先进典型人物及事件进行表扬,在市级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评定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很强的“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执行“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积极主动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相关政策,思想积极向上。

2.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遵纪守法、克己奉公。

3.参评的党员干部或专业技术人员近3年在自己负责或管理的领域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质量安全或环境污染等方面的事故;参评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近3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质量安全或环境污染等方面的事故。

4.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分类标准

1.“建强天府现代种业园”工作先进典型:热爱现代种业事业,支持参与天府现代种业园建设、企业招引等,积极筹备或参加天府国际种业博览会、油菜产业链论坛等专业会展、论坛活动,对提升种业发展显示度和品牌价值做出贡献,积极推动现代种业发展。

2.“建强都市现代农业示范片”工作先进典型:积极推动我市粮油、生猪、茶叶、水果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助力粮油产业园区、粮经复合产业园区等获评成都市级及以上星级现代农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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