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先进典型:熟悉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政策要求,重视乡村建设工作,主动谋划和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村、重点村建设,所在的村(社区)或管理区域内有成都市级或邛崃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村、重点村,对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发挥显著作用。
4.“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先进典型:熟悉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和品牌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和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积极主动宣传推广邛崃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积极组织或参与各项农产品品牌推介展销活动,积极申报中国农产品品牌和四川省农产品品牌;在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优质农产品培育认证和邛崃市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成效突出,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所负责的行业领域或管理经营的企业近3年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连带责任事故。
5.“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典型:促进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规范有序,全部落实“五个一”标准(规范挂牌、有成员名册、有股权量化台账、资产资源台账清晰、有资产管理制度);群众参加积极主动,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大局,积极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发展成效明显,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总收入增量较大,主导产业有显著比较优势。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严格按照要求推荐,深度挖掘优秀典型及先进事迹,确保推荐的典型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2)于2023年11月23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4楼4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1210126790@qq.com。
联系人:晏玉情;联系电话:60463728。
附件:1.2023年“温暖邛崃”先进典型推荐表 附件1
2.2023年“温暖邛崃”先进典型建议名单 附件2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