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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评选“温暖邛崃”——“乡村全面振兴”先进典型的通知

政策来源: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11-21 | 40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培育新时代新风貌”,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共邛崃市委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温暖邛崃”先进典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2023年“温暖邛崃”——“乡村全面振兴”先进典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围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成都西部区域中心”,全面推进乡村“五大振兴”(产业、组织、生态、人才、文化),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在建强天府现代种业园、都市现代农业示范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的先进典型,对邛崃建设成都西部区域中心有里程碑式发展或重大正向影响的“温暖邛崃”事件。

二、评定流程

(一)推荐对象。各镇(街道)对照相关评选标准,就建强天府现代种业园带头人、都市现代农业示范片带头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带头人、农产品品牌建设带头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头人5类评选典型进行组织推荐,每类典型推荐人数1-2人。

(二)审核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评定要求,对各镇(街道)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初评,汇总形成拟推荐对象建议名单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审核。推荐名单经党组审核确定报市级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市委宣传部汇总统一报市委审定。

(三)宣传表扬。待市委确定先进典型名单后公布,对获评2023年“温暖邛崃”先进典型人物及事件进行表扬,在市级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评定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很强的“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执行“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积极主动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相关政策,思想积极向上。

2.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遵纪守法、克己奉公。

3.参评的党员干部或专业技术人员近3年在自己负责或管理的领域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质量安全或环境污染等方面的事故;参评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近3年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质量安全或环境污染等方面的事故。

4.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分类标准

1.“建强天府现代种业园”工作先进典型:热爱现代种业事业,支持参与天府现代种业园建设、企业招引等,积极筹备或参加天府国际种业博览会、油菜产业链论坛等专业会展、论坛活动,对提升种业发展显示度和品牌价值做出贡献,积极推动现代种业发展。

2.“建强都市现代农业示范片”工作先进典型:积极推动我市粮油、生猪、茶叶、水果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助力粮油产业园区、粮经复合产业园区等获评成都市级及以上星级现代农业园区。

3.“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作先进典型:熟悉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政策要求,重视乡村建设工作,主动谋划和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村、重点村建设,所在的村(社区)或管理区域内有成都市级或邛崃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先行村、重点村,对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发挥显著作用。

4.“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先进典型:熟悉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和品牌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和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积极主动宣传推广邛崃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积极组织或参与各项农产品品牌推介展销活动,积极申报中国农产品品牌和四川省农产品品牌;在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优质农产品培育认证和邛崃市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成效突出,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所负责的行业领域或管理经营的企业近3年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连带责任事故。

5.“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典型:促进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规范有序,全部落实“五个一”标准(规范挂牌、有成员名册、有股权量化台账、资产资源台账清晰、有资产管理制度);群众参加积极主动,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大局,积极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发展成效明显,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总收入增量较大,主导产业有显著比较优势。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严格按照要求推荐,深度挖掘优秀典型及先进事迹,确保推荐的典型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2)于2023年11月23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4楼4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1210126790@qq.com。

联系人:晏玉情;联系电话:60463728。

 

附件:1.2023年“温暖邛崃”先进典型推荐表 附件1

2.2023年“温暖邛崃”先进典型建议名单 附件2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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