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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关于聚焦产业建圈强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部分条款实施细则

政策来源:成都市武侯区新经济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武侯区新经济局 | 发布时间:2023-11-08 | 2129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市武侯区关于聚焦产业建圈强链支持

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部分条款实施细则

 

根据《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武侯区关于聚焦产业建圈强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武府发〔2023〕4号,以下简称“十条政策措施”)相关规定,现就该政策中涉及区新经济局有关条款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申报要求

(一)科创等平台建设

1.政策内容

第一条第三款第1点:对链主企业投资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行业性公用平台、供应链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人才交流交往平台等,实行提级服务,纳入“链长”月调度范围,加大政策、资源、要素倾斜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

2.认定要件

(1)申报主体须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武侯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链主企业。

(2)链主企业牵头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

(3)工业互联网平台:

①服务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武侯区行政区域内,在武侯区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相关服务的服务商。

②应用企业(二级节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武侯区行政区域内,通过四川省经信厅评审并成功入库后一年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顶级节点对接测试,获得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服务机构许可证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企业。

3.申报材料

(1)科技创新平台:《武侯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申报表》(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近六个月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链主企业证明材料;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部门备案认证的批文。

(2)工业互联网平台:

①服务商:《武侯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申报表》(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展标识解析相关服务的有效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资金使用明细情况、项目清单、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其他可提供的材料复印件。

②应用企业(二级节点):《武侯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申报表》(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实施和建设资金投入情况(包括项目合同、实施方案、实施进展、发票、银行付款凭证、上线情况等);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服务机构许可证;其他可提供的材料。

4.认定部门

(1)科技创新平台:

区新经济局,科技创新科,028-85082792。

(2)工业互联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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