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征求《武侯区加快建设微波射频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武侯区新经济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武侯区新经济局 | 发布时间:2023-11-23 | 98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系列发展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产业建圈强链,做优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微波射频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结合武侯区实际情况,武侯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起草了《武侯区加快建设微波射频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9日前,致电028-85023820反映。




附件-武侯区加快建设微波射频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武侯区加快建设微波射频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的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系列发展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产业建圈强链,做优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微波射频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结合武侯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产业招大育新

第一条 支持重大项目落地

1.对投资1亿元(含)以上新建成的微波射频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入(含购置用于项目的国有载体费用、不含土地购置费)的5%给予项目企业最高1000万元奖励。特别重大项目,另行“一事一议”支持。

2.对央企、中国制造业500强、主板或科创板上市企业二级及以上成员单位、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落户武侯成立分支机构、研究中心或技术转移机构并实际运营一年(含)以上的,给予50万元开办奖励。

第二条 支持产业集聚发展 

    1.对新落地中小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含)以上,首个自然年度内主营业务收达500万元(含)以上的,首年按租赁不超过2000平方米(含)国有载体生产办公用房,给予实际支出租金50%,最高50万元租金补贴;此后两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保持15%(含)以上,可持续按此标准补贴。如补贴执行期内企业年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并上规入库,场地租金补贴比例自上规之日起提升至100%。本政策自企业注册之日起最长补贴3年。

    2.对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带科技成果在武侯创办、领办科技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含)以上,实缴注册资本金50万元(含)以上,给予不超过300平方米场地1年期租金补贴或最高15万元租金补贴。第二年入选科技型中小企业且营收500万元(含)以上,第三年营收1000万元(含)以上或通过高企认定的,可持续按此标准补贴。本政策自企业注册之日起最长补贴3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