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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关于聚焦产业建圈强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部分条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政策来源:成都市武侯区新经济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武侯区新经济局 | 发布时间:2023-08-31 | 1646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武侯区关于聚焦产业建圈强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武府发〔2023〕4号,以下简称“十条政策措施”)之规定,现就十条政策措施中涉及区新经济局相关条款拟定了《<成都市武侯区关于聚焦产业建圈强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部分条款实施细则》,现将此实施细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9月10日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产业招商科,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5096442。


《成都市武侯区关于聚焦产业建圈强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部分条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武侯区关于聚焦产业建圈强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部分条款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武侯区关于聚焦产业建圈强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武府发〔2023〕4号,以下简称“十条政策措施”)相关规定,现就该政策中涉及区新经济局有关条款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申报要求

(一)科创等平台建设

1.政策内容

第一条第三款第1点:对“链主”企业投资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行业性公用平台、供应链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人才交流交往平台等,实行提级服务,纳入“链长”月调度范围,加大政策、资源、要素倾斜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区新经济局〕

2.认定要件

(1)申报主体须为工商注册、税收关系和统计关系均在武侯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链主”企业。

(2)链主企业牵头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

(3)工业互联网平台:

①服务商:工商、税收、统计关系在武侯区,在武侯区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相关服务的服务商。按照服务商年度提供标识解析相关服务收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②应用企业(二级节点):工商、税收、统计关系在武侯区,通过四川省经信厅评审并成功入库后一年内建设完成,并通过顶级节点对接测试,获得工业互联网标识注册服务机构许可证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企业,按照其建设总投入的2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材料

(1)科技创新平台:《武侯区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申报表》(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近六个月纳税凭证;“链主”企业证明材料;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部门备案认证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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