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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种粮补贴政策明白卡

政策来源: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四川天府新区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11-08 | 942 次浏览: | 分享到:

2. 补贴依据。所购买符合省厅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农机具。

3. 补贴标准。市级累加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在农业农村厅发布的中央定额补贴的基础上,市级再累加补贴20%。单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上一年度本地作业量达300亩以上的基础上,购买与作业相关的机具,在中央、省、市级累加补助基础上,新区财政给予同等金额配套补助,中央、省、市、新区四级补助总额不超过购机价格的50%,单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全年申报购置机具不超过2台(套)。

4. 兑付时间。县级及时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兑付市级、区级累加补贴资金。

5. 申报程序。按照“购机者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购机者购机和上牌(实行牌照管理的农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验重点机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示、按程序兑(拨)付补贴资金”的程序执行。

十、种植粮食政策性保险补贴

1. 补贴对象。在新区范围内合规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的保险公司。

2. 补贴依据。《四川天府新区防止耕地撂荒和“非粮化”十条措施》和《四川天府新区加大扶持鼓励粮食生产十条政策》(川天管办发﹝2023﹞2号)。

3. 补贴标准。继续执行水稻、小麦、玉米生产政策性保险,对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参加政策性保险的,除中央、省、市补助部分外,其余保费原则由新区财政全额补助。

4. 兑付时间。保险公司完成当年水稻、小麦、玉米险种承保后,县级审核无误后及时发放补贴。

5. 申报程序。保险公司完成当年水稻、小麦、玉米险种承保工作后向统筹城乡局提出申报,统筹城乡局审核无误后发放补贴。

十一、“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

1.补贴对象。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并已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付的涉农贷款项目业主。

2.补贴依据。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的粮油种植项目可申报贷款贴息。

3.补贴标准。对从事粮油种植的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贷款主体最高100%、不超过50万元贴息补助。

4.兑付时间。经市级公示后,及时拨付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5.申报程序。项目业主采用线上申报方式在“农贷通”平台进行贴息申报,村(社区)、镇(街道)、区(市)县、市级对申报项目进行逐级审核。

“农贷通”平台网址:https://www.ndtcd.cn

“农贷通”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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