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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 发布机构: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 发布时间:2023-10-30 | 769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批产业人才专项重点推荐企业人才,其中,医药健康产业只能推荐企业人才。重点推荐范围为:围绕上述重点优势产业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应重点推荐立足产业发展进行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解决了生产建设方面的关键性难题,推动相关产业在行业中发挥技术引领作用的人才;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单位,应重点推荐拥有符合我省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的科研成果,推动产学研结合,积极从事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其创办、领办、兼职或服务的企业(单位)为四川省产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

四、推荐方式和程序

第十五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同步的方式。所有推荐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一)网上申报

1.2023年11月14日前,推荐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人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第十五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题活动中登录“申报推荐系统”(http://rst.sc.gov.cn/rst/scsd14pxshjssbxtv/2023/10/24/0f6c41b6903243c485ef87c028dffa77.shtml)进行申报,填报前请认真阅读《申报推荐系统使用指南》,申报推荐系统将于11月7日开通上线,电子材料提交成功后,不能更改。

2.国防军工等敏感领域人才的申报,不通过网上提交,通过“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写相关信息。将信息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按程序单独报送,所在单位须出具保密审查证明。

(二)用人单位推荐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推荐对象所在单位需严格核查拟推荐人选基本条件、业绩、成果、贡献等情况,对拟推荐人选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中发现问题的,要认真核查,明确结论。公示无异议后,由推荐单位负责完成书面材料的签字、盖章等手续。

五、申报材料

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11月14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tfxqdqzc@cdtf.gov.cn):

(一)推荐单位的推荐函各1份。内容包括:征求纪检监察意见(用人单位)、公示(用人单位)等情况,对人才专项的推荐数量等情况要特别说明,函件应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模板见附件)

(二)带头人、后备人选《一览表》各1份(系统导出),A3型纸单面打印。《一览表》作为推荐函的附件。

(三)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1份。内容包括审查推荐材料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情况,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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