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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科学技术局中共宜宾市委人才和大学城工作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市级科技特派团成员的通知(宜科发〔2023〕19号)

政策来源: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5-30 | 25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区)经科局、三江新区发展政研局、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市级相关部门,在宜高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精神及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抓实新时期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根据《宜宾市科技特派团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组建市级科技特派团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市科技特派员实行动态管理,三年聘期满后可续聘或重新选派”,积极组织我市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三农”,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决定遴选一批科技特派员,组建市级科技特派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现代农业“5+2”产业发展需求,采用“一业一团”的方式,组建8个产业科技特派团(酿酒专用粮、竹、茶、蚕桑、油樟、生猪<畜禽>、水产业、果蔬),每个团原则上不超过15个成员,服务全产业链的创新发展、融合发展。

二、科技特派团成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志于服务乡村振兴事业,自愿参与、服从安排;

(二)工作作风优良。爱岗敬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热爱农业科技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职业道德良好,业务能力强,勇于开拓进取,热心服务、勤奋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工作业绩突出。熟悉相关产业领域技术发展,并有从事相关领域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经验,工作成效显著、业绩突出;

(四)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的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能够胜任基层技术服务工作;

(五)2020年被市上聘为市级科技特派员的同志,本次需重新申报。

三、组团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产业科技特派团成员基本要求,组织科技人员填写《宜宾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宜宾市科技特派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每个县(区)针对每个产业可推荐不超过1人;各市级涉农部门、科研院所和在宜高等院校,针对每个产业可推荐不超过2人。2021年被科技厅选派为科技特派员服务团成员可再申报市级科技特派员。

(二)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科技人员进行审核,遴选组成市级科技特派团。

四、工作职责

宜宾市科技特派团面向全市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产业领域内的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提供技术服务,开展基层科技特派员技术培训,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新工艺,解决或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问题,领办、创办、协办科技型企业或新型科技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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