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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宜宾市2021年高端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开展中期绩效考评的比选公告

政策来源: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5-22 | 309 次浏览: | 分享到: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对2021年宜宾市高端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中期绩效考评执行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一)比选人: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二)项目名称:2021年宜宾市高端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中期绩效考评工作

(三)项目简介:本次考核对象为2021年高端创新创业团队重点项目,共涉及评审感知-控制深度融合的智能化一体化多档电驱动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智能投影显示技术的研究及产业化、油樟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及油樟精深加工技术产业化示范3个项目,项目依据《宜宾市高端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宜科发〔2020〕59号)立项,立项金额300万元/项,立项时已划拨资金90万元/项。根据办法规定,中期绩效考评通过的项目将划拨资金120万元/项。

(四)服务时间:2023年6月中下旬。

(五)服务地点:宜宾丰川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市极米光电有限公司、宜宾石平香料有限公司

(六)最高限价:本项目计价方式为总价包干,最高限价为5万元。

二、绩效考评内容方式

绩效考核评价采用技术评价与资金评价合并方式开展,每个项目进行独立考评,主要考核项目任务合同中期完成情况、项目执行的合理合规性、项目计划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专家组由5名以上(含5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3名、财务专家不少于2名。评审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其所在专业领域应与被评审项目相关。为保证项目审查的公正性,专家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与被评价项目团队不能属于同一单位,评审专家不能与被评价项目团队存在亲属关系,评审专家不能与被评价项目团队存在利益关系。评审专家在评审之前应签订《评审专家诚信承诺书》。

三、对比选对象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有科技计划项目或者科技人才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经历和经验;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参选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承担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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