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财政局,有关企业、创新团队、创业者:
为充分激发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团队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创新主体”)的创新积极性,调动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主动性,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按照《南充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南市科发〔2023〕62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南充市科技创新券申领与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创新券申领
(一)申领对象
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评价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2. 在我市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签约入驻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创新团队和创业者。
(二)支持范围
南充市科技创新券用于支持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创新主体向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科技服务机构购买设计研发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设备共享服务、科技咨询及技术评估服务、技术转移中介服务、专利代理服务。
按照法律规定或强制性标准开展的强制性检测、法定检测等活动或列入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不纳入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
(三)支持标准
1. 科技型中小企业:仅限申领1次科技创新券,申领上限为10万元,用于抵扣1个科技服务合同费用且抵扣比例不超过50%。
2. 创新团队:仅限申领1次科技创新券,申领上限为2万元,用于抵扣1个科技服务合同费用且抵扣比例不超过50%。
3. 创业者:仅限申领1次科技创新券,申领上限为1万元,用于抵扣1个科技服务合同费用且抵扣比例不超过50%。
(四)申领时间和方式
1. 申领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22日
2. 申领方式:2023年南充市科技创新券采用网上申领电子券的形式发放,符合申领条件的创新主体登录“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在线申领科技创新券,申领不提交纸质材料。市科技局根据科技创新券发放标准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进行线上申领审核,按照创新主体申领顺序,先到先发,发完为止。
二、科技创新券兑付
(一)兑付时间
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4日,逾期不予兑付。
(二)兑付方式
创新主体与科技服务机构在“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上使用科技创新券并完成服务确认后,由创新主体提交兑付申请,同时上传兑付申请材料。
兑付必须提供的材料:
1. 南充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
2. 服务确认函;
3. 创新主体与科技服务机构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