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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做好2023年“果州优才计划”果州科技先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9-11 | 21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市、区)教科体局,市直相关部门,驻市高校院所,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南充市“果州优才计划”申报和初评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果州科技创新先锋、果州科技转化先锋和果州科技推广先锋平台3个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南充企事业单位的全职在岗科技人才,且在南充连续工作两年以上(2021年8月31起即在南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果州科技创新先锋

1.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家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硕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人才不受职称限制,学历放宽到本科)。

(3)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我市优势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4)科学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5)常规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青年专项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企业人才可放宽到42周岁(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 常规项目

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3项及以上:

①主持完成(排名第一,下同)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专项,或主持完成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累计达到150万元,或主持完成科研项目经费累计达到500万元。

②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产业、制造)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③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五)、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排名前三)、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第一),或获国省级科技创新类表彰奖励(个人或团队负责人)。

④主持研发的成果在四川落地转化,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科技成果转化委托技术开发或服务合同金额累计100万元以上,或近五年实现利润累计500万元)。

⑤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动植物新品种权和软件著作权(排名第一)。

⑥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刊物发表学术性论文5篇(含)以上。

3. 青年专项

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2项及以上:

①主持完成(排名第一,下同)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项,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含)以上,或主持完成科研项目经费累计达到200万元。

②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产业、制造)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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