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排名前五)、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二),或南充市科技创新成果奖(排名第一),或获国省级科技创新类表彰奖励(个人或团队排名前三)。
④主持研发的成果在四川落地转化,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科技成果转化委托技术开发或服务合同金额累计50万元以上,或近五年实现利润累计300万元)。
⑤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动植物新品种权和软件著作权(排名前二)。
⑥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刊物发表学术性论文3篇(含)以上。
(二)果州科技转化先锋
果州科技转化先锋分为科技企业专项和高校院所专项。科技企业专项是支持运用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创办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人才,高校院所专项是支持将科技成果成功转化应用并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高校院所科技人才。
1.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具有引领本行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转化的科技成果能够解决制约南充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特别是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并推动产业发展。
2. 科技企业专项
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创办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科技成果(专利、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或是通过技术转移落户南充的科技成果)。
(2)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3)创办的企业在南充市内注册,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以前创办),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其中,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含5年)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5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200万元。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 高校院所专项
申报人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2)获得科技成果(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嘉英荟·南充双创大赛”总决赛获奖项目、市级以上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以及承担国家、省级、市级科技研发项目验收通过后的科技成果等)1项以上。
(2)所获得的科技成果在四川省内转化后,创造的经济效益近3年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
(三)果州科技推广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