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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7-05 | 83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启动2023年度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二)高新技术领域重点研发专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三)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专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

(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4)。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身份

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登录“南充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https://www.nanchong.gov.cn/kjj/index.html),点击“业务平台登陆入口”,在“南充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综合管理平台”)进行身份注册(申报单位须先注册),实名认证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个人填报

项目申报人登录“综合管理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用户登录”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拟申报项目类别和项目申报指南,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从“综合管理平台”登录,在线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网上提交至归口科技主管部门。

(四)推荐单位审核

驻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省属、市属事业单位完成网上审核后,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推荐文件和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其余由属地县(区)归口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认真审查核实,按照项目推荐要求,通过“综合管理平台”统一推荐,并向市科技局报送推荐文件和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

线上填报起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00:00-8月22日24:00。

三、申报要求

(一)凡在南充市辖三区以及西充县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条件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各类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临江新区范围内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优先支持。西充县限申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专项。

(二)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绩效,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及资金预算等内容,正式协议作为附件资料在线上传。

(三)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财政支持资金比例不低于1:1,附件资料须提供资金配套证明材料(申报时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电子税务系统导出的上季度企业财务报表,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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