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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3-08-22 | 93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创建背景。依据2022年6月工信部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将全国优质中小企业的画像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三个层次组成,实施梯度培育、依次认定,即:创新型中小企业是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前置条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前置条件。因此,请各中小企业尤其是准备申报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高度重视,务必完成本轮申报工作。

(二)重要意义。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次认定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汇聚政策资源实施精准投向的基础和抓手,例如: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经出台了新认定一次性财政奖励政策、政府采购倾斜政策、信贷产品政策等,下一步将谋划出台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系列支持政策,完善企业培育体系。因此,请各中小企业充分认识,将优质企业资格申报纳入经营发展的重要事项,及时对标开展阶段性申报工作。

(三)按时完成。本次申报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地经信部门指导申报主体严格按照本通知时限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和部分指标说明

2.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参考)和审计报告要求

3.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表

4.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市和区(县)操作手册

5.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企业操作手册

6.乐山市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特新“小巨人”

企业名单

7.乐山市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8.乐山市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9.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年版)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0日

(联系人:张博,联系电话:2115493/19981362061。)

附件1-1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一、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直通车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二、评价指标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创新能力指标(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2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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