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重新修订了《德阳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挂网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并于2023年11月25日之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德阳市经信局。
联系人:德阳市经信局 马霄
联系电话:0838-2500379
联系地址:德阳市旌阳区蒲江街33号(德阳市经信局)
邮箱:dyjxwcyk@126.com
附件:德阳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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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doc
附件
德阳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市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和《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服务〔2023〕xx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德阳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等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德阳市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工业设计创新能力突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显著、发展水平居全市先进地位的工业设计机构。德阳市工业设计中心(以下简称为工业设计中心)包括两种类型: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面向市场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
第四条 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公开透明、择优确定,动态管理、逐步提升的原则。
第五条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各区(市、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推荐申报事宜,协助进行相关培育、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1年认定一次。
第二章 认定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 申报工业设计中心,需稳定运营1年(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满足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附件1)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