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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因素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遂宁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3-01-13 | 279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

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实施,支持一批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带动企业加大投入,促成技术合同登记,形成一批专利、新产品、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论文专著等科技成果。

1.支持额度: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2.实施周期:1-2年。

3.经费匹配:企业申报的项目,申请经费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

4.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期内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新增专利等科技成果1项以上。

三、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项目

推进“6+3”现代农业产业领域科技创新,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农业优良品种,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1.支持额度: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

2.实施周期:1-2年。

3.经费匹配:企业申报的项目,申请经费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

4.有关说明:该项目支持数量不超过2项。

5.绩效目标: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1-2项,推广农业新品种3-5个,建成推广示范基地1个(200亩以上),建设科技示范基地1-2个,组织开展科技培训、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等活动3次以上,培训新型农民200人次,带动周边农户致富增收。

四、软科学项目

围绕市委、市政府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辅助决策参考作用,支持围绕遂宁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协同创新机制、科技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数字经济赋能地方产业融合发展、锂电之都建设及实施路径等方面选题开展研究。

1.支持额度: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

2.实施周期:1-2年。

3.经费匹配:企业申报的项目,申请经费与自筹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

4.有关说明:该项目支持数量不超过3项。

5.绩效目标:形成政策建议2条(含向县级及以上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报送政策建议),研究报告1篇,论文1篇,其他1项(向市科技局报送1篇调研报告)。

 


 

 

 

 

 

 

 

 

 

 

 

 

 

 

 

 

 

 

 

 

遂宁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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