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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统计调查单位告知书(四上企业入库)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时间:2023-10-07 | 986 次浏览: | 分享到: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统计调查单位告知书


各有关单位:

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支持,现将统计调查单位申报相关要求及统计行为有关规定予以告知,请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统计调查单位入统申报要求

(一)入统标准

规模以上工业标准:申报时主营业务收入和工业总产值均须达到2000 万以上。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标准: 申报时须达到主营业务收入 2000万以上(批发业)、500 万以上(零售业)。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标准: 申报时须达到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元以上。

规模以上服务业标准:申报时须达到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以及卫生行业大类)、1000 万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其他房地产业等四个中类)、500 万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二个门类和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建筑业企业申报时需取得建筑业资质且主营业务活动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报时需有新建开发项目,其他有新增 5000 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无条件限制。

(二)申报材料

所有单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 申报单位盖章、各环节签字后的《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反映单位规模和主营业务活动的材料(如反映单位规模、行业、产品、原材料和营业场所的照片),县级实地核实照片(需标明核实人员姓名、单位及核实时间),统计调查单位告知书送达回执,企业申报入库承诺书,其他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工业单位还需提供:截至申报期最近 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 (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彩色清晰照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规下升规上”工业提供同期分月产值、收入数据;最近一个月工业产值统计台账材料;新开业(投产) 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要提交加盖企业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战新产品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同时提交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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