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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酒城创新团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 发布机构: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 发布时间:2023-09-28 | 60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县(园区)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我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建设,根据《泸州市“酒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泸委人才办〔2022〕4号)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酒城创新团队”推荐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名额

此次“酒城创新团队”推荐评选分为“科技创新”类和“产业创新”类两种类别。评选总数不超过15个,每个团队给予20-50万元的资金补助。

二、推荐范围

以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为依托的创新团队。

(一)“科技创新团队”。指由科技领军人才牵头、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发展前景,在行业领域内科技创新优势突出,科研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创新目标明确、研究方向集中、研发条件良好,能承担国、省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能解决产业或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的创新团队。

(二)“产业创新团队”。指在全市产业领域具有可持续发展前景,能在重点产业项目实现生产技术革新、新产品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助推全市产业提档升级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团队。

三、推荐条件

(一)“科技创新团队”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团队成员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2.团队研究领域和方向应符合泸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未来发展需求,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团队应有较长时间的持续合作基础,组建时间一般应该在一年以上,有良好的协作运行机制和相对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凝聚力强,学术氛围浓厚,团队效应明显,合作取得过代表性科技成果。

4.团队在所从事的技术领域与研发方向具有明显的优势和发展潜力,代表性科技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功转化应用效果好,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高,具备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

5.团队带头人应是行业技术创新领域的领军人物,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申报当年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近5年主持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并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全国行业性科技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工作关系在创新团队依托单位,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宽广的科技视野、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团队成员应在专业、能力、经验、年龄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专业结构应与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一般由8人至20人组成,40周岁以下成员应占成员总数的60%以上;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1/3以上成员为4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科技人才(企业可放宽到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核心成员不能在其他市级创新团队中同时担任带头人或核心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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