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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酒城创新团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 发布机构: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 发布时间:2023-09-28 | 65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三)资格审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科技和人才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现场答辩团队名单。

(四)评审考察。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科技和人才局邀请有关专家组建评审组,市委人才办派员指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团队进行会议答辩评审,答辩评审现场申报人讲解工作实绩,可辅以PPT演示或实绩展示,评审组随机提问。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年度“酒城创新团队”拟建议名单,并以适当形式进行考察。

(五)上报审核。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科技和人才局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正式建议名单,统一征求公安、税务、环保、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意见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复核终审。

(六)公示命名。通过终审的团队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向社会公示。对通过公示的团队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授予“酒城创新团队”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资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8份(其中1份为原件),左侧装订,不得加用塑料等额外装订材料,附件资料与申报书一同装订,申报书的电子扫描版随纸质资料一同提交。

(一)“科技创新团队” 申报材料:

1.泸州市“科技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

2.泸州市“科技创新团队”推荐书。

3.团队相关运行管理制度,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研发投入统计报表。

4.团队取得的成果,包括专利、论文、著作、新产品、新材料、团队及成员奖励、人才引进培养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社会经济效益等相关印证材料复印件。

5.团队带头人主持科技计划项目的印证材料复印件。

6.核心成员的信息印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荣誉称号等证书复印件。

7.单位推荐团队公示证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需公示无异议说明)。

8.以及其他相关印证材料。

涉及的项目、专利、论文、奖励等科研成果提供近五年内(2018.09-2023.09)具有代表性的,不要求全部提供。

(二)“产业创新团队”申报材料:

1.泸州市“产业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

2.泸州市“产业创新团队”推荐书。

3.承诺书。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初步设计。

5.所在企业(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研发投入统计报表。

6.团队的信息印证材料,包括所属企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与企业签订的正式用人合同、相关任职、兼职、缴纳社保(至少提供最近1年)、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7.企业(单位)推荐人选公示证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需公示无异议说明)。

8.其他需要提供的印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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