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康东路38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28室(就业局创业促进科)
咨询电话:028-82188292
三、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一)适用范围
大学生(毕业5年内)。
(二)申请条件
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
(三)补贴标准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康东路38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28室(就业局创业促进科)
咨询电话:028-82188292
四、用人单位招录大学生社保补贴
(一)申请条件
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按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三)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康东路38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33室(就业局就业援助科)
咨询电话:028-82273446
五、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申请条件
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按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的7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各镇(街道)、村(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
咨询电话:028-82273446
六、小微企业招录用大学生一次性岗位补贴
(一)申请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
(二)补贴标准
每吸纳1人给予2000元补贴。
(三)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康东路38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33室(就业局就业援助科)
咨询电话:028-82273446
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申请条件
1.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2.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