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员在科研活动中要遵守国家有关科研伦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
5.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6.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中上传涉密资料。凡违反本条规定的单位,申报项目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予受理。因泄密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二、支持方式
资金支持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三、申报流程
(一)认真阅读指南
在申报项目前,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2023年度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身份的获取,需在泸州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luzhou.tccxfw.com/public/home/home)中注册身份信息,先是申报单位注册,由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然后是项目负责人注册,由申报单位审核通过。以前已在本平台成功注册的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再重复注册。
1.单位注册程序。项目申报单位在“泸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中选择“申报单位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时务必完整填报资料,按要求上传相应附件并正确选择推荐单位,注册完成后及时与推荐单位联系,经推荐单位网上审核认证后即为注册成功。
推荐单位指各区(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以及经市科技和人才局核准具有推荐权限的单位。
2.项目负责人注册程序。申报单位成功注册后,项目负责人从“项目负责人入口”进行注册,选择申报单位,完整填写各项资料并上传相应附件,完成注册后及时与申报单位管理人员联系,经申报单位于“账号管理”处认证通过后即注册成功,方可申报项目。
3.注意事项。请申报单位与项目负责人都要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因为在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中,如任务书的填报、项目的完结等都需在本项目管理平台中完成。此外,对注册内容应及时更新完善,正确方式是先修改注册信息再填写申报书。
(1)如何找回用户名或登录密码。
申报单位可通过“找回账号或密码”功能进行密码取回,或与推荐单位管理人员联系取回。
项目负责人可通过“找回账号或密码”功能进行密码取回,或与申报单位管理人员联系取回。(申报单位管理人员可于“账号管理”中找回项目负责人账号并重置密码)
(2)重视注册信息的更新完善。
注册信息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特别是申报书中涉及由注册信息生成的内容,如需修改,必须先修改注册信息,才能在申报书中生成正确内容,如果未先修改应修改的注册信息,而是先在线填写了申报书,申报书中根据注册信息所生成的内容是无法修改的,则只能把申报书删除后,先修改注册信息,再重新填报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