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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成都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规〔2023〕8号)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3-09-15 | 1305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产权和金融资源有机衔接 
 16.深入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承包土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建立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交易规则及其配套服务规则。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探索集体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权能实现方式。进一步扩大农村产权交易目录清单,探索将镇(街道)持有、代管和受托管理的资产、安置房、地方储备粮等纳入成都农交所交易。制定成都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农村产权流转体系,支持跨主体农村产权流转及金融服务对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园城市局、市金融监管局、成都农交所) 
 17.推动农村产权融资由点拓面。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土地附着物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养殖设施、水域滩涂养殖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抵质押业务创新。稳慎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探索完善包括贷款申请、价值认定、交易鉴证、抵押办理、贷款发放、资产处置等环节在内的农村产权融资服务闭环体系。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金融科技开展农业动产、仓单、知识产权等抵质押贷款、农业机械设备融资租赁等产品创新,支持探索农产品仓单质押融资试点,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为科技型农业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加大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运用,支持涉农企业通过供应链票据平台签发、流转、变现供应链票据。[责任单位:人行四川省分行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园城市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满足多层次、全生命周期金融需求 
 18.扩大乡村振兴直接融资规模。积极运用债券融资、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债券市场发行乡村振兴票据、乡村振兴债券等融资品种,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绿色金融债券,扩大乡村振兴债券融资规模。支持符合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取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探索开展REITs(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支持新增地方债额度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项目,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型城镇化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推动四川(天府)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乡村振兴板。深入挖掘优质涉农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推动更多企业在沪深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新三板上市融资。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宜居方面投资。(责任单位:人行四川省分行营管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四川证监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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